群之谐

防微杜渐 警钟长鸣

发布日期:2016-05-22   来源:   
<P><FONT size=3>&nbsp;5月20日上午,四川南路小学党支部进行中心组学习。学习的主要内容为“防微杜渐 警钟长鸣——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(二)” <BR>&nbsp;&nbsp;&nbsp; 会议首先由孙伟英书记传达了区监察局副局长、区纪委监察局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施建国所作的“八项规定是铁律”的专题报告。随后,中心组成员围绕施局长报告中所提到的公务接待、学习考察、会议培训等容易产生“微腐败”的内容进行了深入讨论。大家觉得“微腐败”行为有四个明显的特点:一是“小”,小得有些微乎其微,常常容易被大家忽视;二是“多”,多得习以为常;三是“惑”,“微腐败”常常裹着“合情合理”的外衣,具有一定的模糊性;四是“近”,离群众近,及基层近。而在对待“微腐败”的问题上,大家也总是抱着在一种情有可原、法不责众、追随大流的心理暗示。 <BR>&nbsp;&nbsp;&nbsp; 今天的学习深深触动了每一个干部,大家纷纷表示,对待“微腐败”问题不能有“微态度”,要“小题大做”,无微不“治”。今后,党政干部在工作中要严格要求、率先垂范,互相监督,带好队伍,严守各项规定和规矩。无论从整个党和国家政权巩固而言,还是从干部个体成长成才而言,每个中心组成员都要旗帜鲜明地反对“微腐败”,理直气壮地制止“微腐败”,以清正廉明、勤政为民的形象和声誉呈现于公众,办好家门口的好学校。</FONT></P> <P align=center><IMG id=pic_1 border=0 src="../../../INFO/INFO_CONTENT/2016922134850/file_content/x.jpg" width=400></P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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